施工步驟及費用

施工步驟:

STEP 01.

如遇RC地面、磁磚、拋光磚地面不平整時,必須要求地面粉光 或本公司會使用傳統施工法用1”8防腐角材來進行架高方式,抓水平讓家中原地面呈現平整地面後可進行木地板舖設。
 

STEP 02.

新完工之水泥地面,要確定地面水分已蒸發達到安全溼度,方可施工。
 

STEP 03.

舊有磁磚或拋光石英磚如有變型凸起,必須將凸起磁磚或拋光石英磚拆下來, 再以與原磚厚度相同夾板來墊平落差,即可不需全部拆除。 (視現場狀況需要,來做調整即可舖設優質的木地板)。
 

STEP 04.

原有舊式平口地板、銘木地板、實木地板或海島型地板, 需檢查是否有脫落或潮濕確認沒問題後,方可採用本公司釘面板的方式來進行舖設,讓您的家煥然一新。
 

STEP 05.

木地板施工儘可安排在最後工程,以免其它工程施工造成 刮傷木地板, 這樣工程順序會達到工程標準值100分。 (註:家中如有裝設系統櫃時,木地板需先舖設完畢)
 


地板施工方式

1.直貼式:

如舖有磁磚,花崗石,大理石,磨石地或水泥地面已抹粉光之平坦或是原有舊木地板地面即可 施工費 : 1,000元 / 坪(含EPE吸音防潮布)
 

2.平舖式:

如舖有磁磚,花崗石,大理石,磨石地或水泥地面已抹粉光之平坦地面即可以平舖式施工。 施工費 : 2,000 元 / 坪(含EPE吸音防潮布+12mm厚防水夾板)
 

3.架高式:

下方舖一層E.P.E吸音防潮布,再以1"8 ×1" 防腐角材 每隔30公分寬釘1支角材的密度,架好角材抓水平,釘上12m/m防水夾板 ,再釘上木地板。 施工費 : 3,000 元 / 坪 (限15公分高度以內,以上酌加費用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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